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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创业 价值共创时代

发布时间:1970-01-01 作者:佚名 来源:互联网
在互联网构筑的信息自由流动的环境里,消费者们可以自由地表达意见和需求。他们的权力冉冉上升,这种源自消费端的力量越来越大,逐渐改变着企业的商业行为。

在互联网构筑的信息自由流动的环境里,消费者们可以自由地表达意见和需求。他们的权力冉冉上升,这种源自消费端的力量越来越大,逐渐改变着企业的商业行为。当越来越多的企业都在开放透明的平台里共享数据和信息,以新的商务关系形成利益联盟,每个平台成员和消费者都成为价值创造者的时代将会来临。


很多70后、80后出生的人还记得童年时的购物经历,大家总是站在供销社的柜台前,请求售货员将心仪的大白兔奶糖卖给自己。那些并不丰富的商品摆在冷冰冰的玻璃柜台里,或者售货员身后的货架上,它们并不是触手可及,要经历等待、请求等一系列动作后,才能拿在手上触摸和细细观看,以决定是否要购买。


在商品稀缺的上世纪80年代,作为消费者的个体并没有太多的权力。销售的主动权在卖方,甚至可能是在供销社的售货员手中,如果她因为太忙或者心情不好,没有将商品递到我们手上,那么当天很有可能是空手而归。


消费者第一次权力的解放始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商品开始变得丰富,超市业态进入中国。在自助式的购物模式中,我们终于可以自由地倘佯在每个货架前,将每一件商品拿在手中细细揣摩,决定是否要购买。货架上永远都摆着琳琅满目的商品,它们丰富艳丽,刺激着我们的购买欲。而那些曾经在供销社里忙碌的售货员们仿佛失去了踪影,她们演变为收银员,或者导购员,脸上总是挂着热情洋溢的微笑,为我们耐心解答问题。


而互联网令消费者的权力得到了第二次解放。在如今商品过剩的时代里,我们可以在网上用搜索引擎比价,查看没见商品的用户评价,看看那些有过该商品体验的陌生人留下来的意见,决定自己的购买行为。我们也可以恣意地在网上发表商品评价,为后来的消费者留下意见。这一切信息的获得与产生,都是零成本的。


互联网甚至也让传统的消费场所变成了免费的体验店。比如京东商城的一些用户在购买家电前,总是喜欢到附近的国美、苏宁去看看实物,了解详细的功能,然后在京东商城下单——后者更便宜,更便捷,只需在网上下了订单,第二天便会收到货。而更多的消费者则喜欢在实体品牌店试穿衣服,然后在淘宝或者百度有啊上购买。


在商品过剩的背景下,消费者的权力变得越来越大。互联网令信息变得透明,并且加快了信息的流通,消费者的口碑和体验,往往能快速让某件商品窜红或者永世不得翻身。


来自消费端的解放,令企业也在发生着变化。


印度裔管理大师普拉哈德(C. K. Prahalad)在其新书《企业成功定律》中阐述了两个当代企业成功公式,即N=1和R=G。


N=1是指某位消费者在某一时刻的体验,它意味着“价值的基础是消费者独特的个性化体验。即使面对的是1亿消费者,企业也必须学会关注某一具体消费者及其在某一时刻的体验。个人的中心地位是其工作重点所在”。


R=G则是指来自多方的资源,它们往往遍布全球各地,其含义是“没有一家企业的经营范围和规模大到足以满足某一具体消费者在任一时刻的体验。所有企业都将从众多大小企业那里获取资源。获取资源不是拥有资源”。


普拉哈德认为,互联网、数字化、产业和技术边界融合等技术发展趋势正在交汇,社会文化环境也在出现相应的变革,由此开创了消费者和企业之间的新的动力机制,这是一场根本性的商业变革,以企业和产品为中心的传统价值观,正在被一种个性化体验和共创的价值观所快速替代。


普拉哈德揭示的趋势,实际上是基于互联网和IT技术引发的以透明、共享、开放为价值观构建的未来商业环境。


相比于传统的商业环境,未来商业的变革是由个体迸发的威力而驱动的,它们正在从消费端开始反向影响企业端,进而改变我们的商业环境。


现在,个体用户参与进了数字产品(出版业、软件业等)及某些消费品行业的产品制造端的环节、同时也参与进了产品营销推广的环节。在这个时代,个人既可以是产品的消费者,也可以是产品的创造者。这种冲击波将蔓延到大量行业,产生的影响也许会更具颠覆性。


在个体对商业产生颠覆性的影响下,一个由消费者以及开放平台合作伙伴共同创造价值的时代正在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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